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基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工作安排,2026年度将继续选派日本研究相关专业人员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选派规模:全国4人。
2.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3. 留学期限:一般最长60个月。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留基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45。
二、申报流程
1.即日起至5月9日14时前,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报名并上传申请材料。
2.5月9日前,申请人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网报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教师/研究生申请表一份(下载网址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576/6233.htm)。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受理单位”选择“黑龙江省教育厅”。
3.5月9日14时前申请人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4.经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提交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
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
3.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四、咨询方式
1. 国家欧亚非事务部:电话010-66093572,邮箱ouyafei5@csc.edu.cn。
2. 哈师大项目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老师,联系电话0451-88060297,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五、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37,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