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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二届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5

各学院团委: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举办第二届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教高函【2016】14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二届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类型

我校学生可参赛的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我校学生可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五、参赛团队及作品要求

(一)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尤其要注意企业管理及运营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对于跨校组队参赛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1.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3.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7月31日.

2.报名方式: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各学院团委汇总材料并于2016年6月17日之前将作品汇总表(附件1)及项目计划书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校科协邮箱hsdkjcxxh@163.com

各学院所需报送材料:

电子版项目计划书一份。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

七、赛程安排

省级初赛: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省级复赛:2016年8月1日至9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省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全国奖项设置:全国决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一个。获奖项目颁发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毕 坤

联系电话:88060031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