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中国教育报主办,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络支持的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展,黑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展,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校推荐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学院副书记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本学院的推荐人选,每学院限报一人,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在1月7日下班前将事迹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学生工作处(部),电子邮箱:hsdjsz@163.com,联系电话88060138。
附件:
1.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部 )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