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理论水平,不断提升我校学生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根据学生工作处(部)本学期工作要点,在全年理论学习指导提纲的基础上,结合近期时事政治及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本次专题理论学习活动。
一、学习内容
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二、学习时间和形式
各学院要集中利用三周时间(11月18日-12月9日),充分发挥班团组织的带动作用,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活化形式、丰富载体、拓宽渠道,开展学习活动。鼓励各学院成立不同层次、不同规模、面对不同群体的理论学习团队,提升学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学习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党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胜阶段的重要指引,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题理论学习活动的重要性,严格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流程,安排学习课程,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
2.要注重工作上的结合。专题理论学习活动要结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开展,把专题理论学习活动与学生的专业学习、学风建设、组织培养等工作相结合;把专题理论学习与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及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把专题理论学习与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水平,不断巩固理论学习成果,为全面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3.要注重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和班团微博、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依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优势,宣传好本次专题理论学习活动的新特点、新思路、新做法,推动全校大学生理论学习广泛、深入开展。
4.要总结经验。各学院要在开展专题理论学习活动的同时,注重总结经验,针对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打造特色理论学习活动,创建理论学习活动品牌,不断提高我校理论学习活动的水平。
四、材料上报
1.请各学院将现有学生学习组织、理论小组、理论学习社团等信息上报(附件1),于11月19日下班前发送至hsdjsz@163.com。
2.请各学院对本次专题理论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16日前将总结材料的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处(部)。
联系电话:88060138
电子邮箱:hsdjsz@163.com
附件:相关附件
学生工作处(部)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