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黑政发〔2008〕68号),加强省属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后备学术带头人,支持他们围绕国际科技前沿、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与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等开展创新研究,使之成为国家杰青,持续提升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人才强省建设。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后备支持计划》(黑教科〔2010〕7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启动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后备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支持计划”)项目。现就普通高等学校后备支持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计划”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设立的专项人才计划,在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以项目资助方式,择优培养一批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培养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和院士奠定人才基础。希望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 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后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五条、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者应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学校能够承诺匹配所需的资助经费。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以学校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其它事项
1. 申请者须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后备支持计划申请书》,页面用 A4纸,一式8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50页。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2、推荐项目须先进行网上申报,由学校集中申报材料后,指定管理人员在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上统一申报(网址:http://61.167.33.1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16时。
3、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书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刘海坤 88060170 实验大楼844室
(哲学社会科学类)联系人:梁继峰 88060543 实验大楼846室
附件:1.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后备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后备支持计划申请书
(附件请在“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下载。)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