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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我校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4

为了缓解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些学生生活困难,经学校研究决定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特困补助,具体事宜如下:

一、补助对象: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人1000元

三、补助人数:全校700名

四、申请条件:

1.必须是我校2015-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认定为“特困”等级的学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勤奋上进,诚实守信;

4.生活艰苦朴素,无奢侈高消费行为。

五、名额分配(见附件1)(名额按照各学院认定为“特困”等级学生人数占全校“特困”等级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

六、评定程序:

1.学院召开“特困补助”评审工作布置会,传达通知精神,参照学校名额分配原则,进行学院各年级名额分配,要求各年级召开“特困补助”评审会议,传达评审通知,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特困学生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后统一上报到年级辅导员。

3.学院对所有申请“特困补助”的学生进行审核,按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在校日常表现和分配名额确定获助学生名单,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学院意见。

4.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将获本次特困补助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将公示情况拍照),学生资助中心将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学院将公示如无异议获助学生信息(注意获助学生姓名和学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汇总至《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复审。

6.经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各学院申报的获特困补助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后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三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报请学校奖、助、贷管理委员会审批。

7.学生资助中心将获批准后的《特困补助获助学生名单》数据信息转送财务处,一次性打入获助学生中国银行借记卡中。

七、上报材料:

1.加盖学院公章的《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后附每名获助学生的《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申请表》(按汇总表顺序整理,要求学生规范填写、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2.学院公示情况照片(要求照片清晰,近、远景各拍一张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3.以学院命名的《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学校指定邮箱。

上报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下班前

上报地点:江北校区行知楼226

邮 箱:hsdzzzx@126.com

联 系 人:吕老师 88060547

附件:1、《名额分配情况》

2、《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申请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