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07
各学院:现将教思政厅函[2016]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并通过微信平台等进行宣传,保证此项学习工作有时效性,有效果。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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