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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申请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签订还款协议和助学贷款展期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各学院:

2016届毕业学生离校在即,对于在校期间曾在哈尔滨银行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应与哈尔滨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学生名单详见附件)。根据各学院毕业生返校情况,学生工作处将于5月11日组织哈尔滨银行来校办理毕业生贷款相关手续。请毕业班辅导员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按时到场签约。具体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 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在校期间曾在哈尔滨银行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要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2016届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日程安排

1、请签约学生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助学贷款合同、黑色碳素笔,打印空白《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三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一式两份)、《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通用)还款说明》(一份),相关表格于签约当天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统一填写。

2、签订还款协议之前,详细阅读《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通用)还款说明》。

3、于6月10日之前可以办理结清全部贷款的学生,不必再返校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但需将还款凭证上注明学院、学号、联系方式,扫描后发送到学生资助中心电子邮箱登记备案,邮箱地址:lirong_hsd@163.com。建议有偿还能力的同学在离校前,尽快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6月10日前不能结清贷款的同学必须签署还款协议,以免影响毕业手续的正常办理。

4、办理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结清方式。

本人还款:贷款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与助学贷款相关联的哈尔滨银行丁香卡、现金(或存入丁香卡中)到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皆可办理;

他人代办: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贷款学生身份证原件、与助学贷款相关联的哈尔滨银行丁香卡、现金(或存入丁香卡中)到哈尔滨银行网点进行代办。

为保证资金安全,请学生毕业前修改哈尔滨银行卡初始密码。密码修改后可以通过注册网上银行的方式进行网上还款,具体操作方式请咨询哈尔滨银行客服电话:95537。

二、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之后,如有在毕业当年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在毕业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申请将还款期延展至研究生毕业时间。

办理程序如下:

1、各学院如有需要办理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的学生请于6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一式三份,只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申请表中的“原贷款期限”和“申请贷款展期期限”两项内容待与银行核实后再填写)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行知楼213室),学生资助中心收集后统一到校办加盖公章,并于 6月10日前返回学院。

2、需要办理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的学生请于6月30日之前由本人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丁香卡到哈尔滨银行助贷中心办理,逾期银行将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三、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地点及电话。

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51号哈尔滨银行动力支行(从我校江南校区乘坐59、68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大学下车);电话: 0451-556777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下午16:00。

四、选择分期还款方式偿还贷款的同学,请关注黑龙江省华安学贷险微信公众平台:HLJZXDK,毕业后可通过此平台查询个人助学贷款有关情况。华安保险公司办公电话:0451-55529892

附件:相关附件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