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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十佳社团”、“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干部”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6

各学院团委、各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提升各社团活动的质量与水平,促进社团规范、有序发展,经学校团委、学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十佳社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最具人气社团之星”及“优秀院级社团联合会(社团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一)“优秀社团”

1.在学校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的校级、校院共建级及院级社团;

2.原则上成立时间满一年的社团;

3.注册会员达到30人以上的社团。

(二)“十佳社团”

1.获“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可申报学校“十佳社团”;

2.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出杰出贡献并起到示范性作用的社团。

(三)“优秀社团干部”

1.由荣获“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推荐,每社团推荐一名;

2.担任该社团干部三个月以上;

3.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本专业排名的50%。

(四)“最具人气社团之星”

1. 由荣获“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推荐,每社团推荐一名;

2. 在社团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优秀院级社团联合会(社团部)”

1. 有完善的组织机制,并定期组织精品活动;

2. 原则上成立时间满一年;

3. 至少存在一个在学校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的下属院级社团。

二、评选程序

(一)“校级、校院共建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

学校团委及社联根据各社团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比(评分标准见附件6)。各社团将《2015-2016学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校级、校院共建级优秀社团审核表》(附件1)、《2015-2016学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社团干部审核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于11月9日(周一)下班前上传至校社联公共百度云网盘指定位置(需加盖学院团委印章的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另送一份纸质版材料至行至楼0108室)。

(二)“院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最具人气社团之星”

由学院团委、社联根据各社团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比(评分标准见附件6、分配名额见附件8),评出“院级优秀社团”,每个“院级优秀社团”可推选出“优秀社团干部”和“最具人气社团之星”各一名。各单位将获奖社团及个人的《2015-2016学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院级优秀社团审核表》(附件2)、《2015-2016学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社团干部审核表》(附件3)、《2015—2016学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最具人气社团之星”推荐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于11月9日(周一)下班前上传至校社联公共百度云网盘指定位置(需加盖学院团委印章的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另送一份纸质版材料至行知楼0108室)。

(三)“优秀院级社团联合会(社团部)”

学校团委及社联根据各社团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比(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各单位将《2015-2016学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院级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审核表》(附件5)及佐证材料于11月9日(周一)下班前上传至校社联公共百度云网盘指定位置(需加盖学院团委印章的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另送一份纸质版材料至行至楼0108室)。

三、评选时间安排

(一)“十佳社团”、“ 优秀院级社团联合会(社团部)”

1.初审材料占总成绩40%

(1)时间:11月9日- 11月27日

(2)形式:按照各社团上传至校社联公共百度云网盘的“佐证材料”及例会签到、签退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打分。

2.新媒体投票占总成绩40%

(1)时间:11月11日-11月27日

(2)形式:在哈师大社联的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网络投票,由校社联做好网络投票的监督与统计工作。

3. PPT现场答辩占总成绩20%

(1)时间:11月15日-11月27日

(2)形式:社团、院级社联(个人)陈述和答辩。

(二)“最具人气社团之星”

(1)线上评比时间:11月29日-12月5日

(2)形式:由获得“优秀社团”荣誉的社团各推荐一名社团优秀成员,在哈师大社联的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网络投票,由校社联做好网络投票的监督与统计工作。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奖励的社团及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五、其他说明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团章程、简介、会徽,社团活动音像资料)均上传至校社联公共百度云网盘指定位置(账号hsdstlhhst@163.com,密码hsdstlhh。位置:“2015-2016学年度文件夹”对应位置);所有上交纸质版材料封皮均为:哈尔滨师范大学(XX学院)XX社团

2.咨询电话:校团委 毕 坤 88060031

校社联 张 陶 17745121114

六、有关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本次评选活动是丰富校园文化,提升各社团活动的质量与水平,促进社团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比推荐;

2.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院团委、社联的牵头下进行,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名额分配进行,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将有关材料填写完备上报校社联办公室;

3.要注重典型示范作用。各单位要以本次评优活动为契机,树立社团典型,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4.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相关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附件:相关附件

团委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