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11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我校将编报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如需购买仪器设备(含家具、印刷费)及办公用品等,请参照《黑龙江省(省级)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按照本单位实际需要,认真编报《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10月12日前,将《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打印文本及电子版报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科(实验楼 1104室,邮箱:fangming666666@163.com)。因此项工作日程安排紧张,逾期未上报采购计划的单位,国有资管理处将不予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
联系人:郑方明、刘洪伟;联系电话:8806028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