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04
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联合发布的【2018】1号文件显示,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针对捐赠方的,可以使捐赠方在上缴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时扣除捐赠的部分后再计税,是对捐赠方热心公益事业行为的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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